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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心vlog:第10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24-12-25 10:08:44
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1件)
一、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X20181114001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凯旋路商都公园工地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交办件为重复举报件。睢阳区已于2018年11月11日责令项目单位停止施工。同时,抽调150名工作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对裸露黄土进行了全面覆盖,对微地形进行了植被绿化,栽种各类乔灌木1300余棵,在进出口安装了新的车辆冲洗设备。裸露黄土已覆盖,扬尘已得到有效防止。
整改处理情况:
睢阳区安排20名工作人员对商都公园项目24小时全面监督,确保施工进程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单位在工地周边围挡上增设喷淋设备。
责任追究情况:
拟给予睢阳区新城办事处该项目辖区网格员张涵行政记过处分,区公用事业局项目监督管理员张凯行政记过处分,区公用事业局项目分管领导路林党内警告处分;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公用事业局工作的领导武洪涛约谈。
2018年11月22日
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3件)
睢阳区
一、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X20181116003
群众反映情况:
睢阳区郭村镇袁店村发亮新型墙体材料厂,有环评手续,未见环评验收手续;建设标准低,窑体使用年限长,存在安全隐患;未建设收尘设施,厂区道路未硬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睢阳区郭村镇袁店村发亮新型墙体材料厂位于郭村镇袁店村东侧,有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2018年11月初,郭村镇在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期间,发现该厂建设时间较长、除尘设施和厂区条件较差、主窑体较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厂区道路未硬化等问题,当即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要求限期整改,该厂现正处于关闭整改中。
整改处理情况:
目前,郭村镇已派专人负责监督该厂整改工作,待其整改完毕,经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责任追究情况:
睢阳区纪委监察委拟给予郭村镇袁店村党支部副书记袁红志党内警告处分,郭村镇袁店村侯新坟村民小组组长沈合义行政警告处分,郭村镇副主任科员、片长孙敬坤诫勉谈话。
二、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X20181116004
群众反映情况:
睢阳区临河店乡秦楼村富大建材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未见环评验收手续,生产管理原始粗放,物料露天存放,未进行覆盖,未建设收尘设施,厂区道路未硬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秦楼村富大建材有限公司具备环评手续,无环评验收手续,其生产设备原始老旧,部分物料未覆盖,未安装收尘设施,厂区道路未硬化。
整改处理情况:
因该公司不具备整改能力和整改价值,公司负责人同意取缔。目前,临河店乡已向该公司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原料、产品、设备正在清除中,公司窑体已拆除三分之一,预计本月底可完成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
睢阳区纪委监察委拟给予临河店乡秦楼村党支部书记秦士光、村委会主任戚兴贞党内警告处分,临河店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片长黄贤峰诫勉谈话。
虞城县
三、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6010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杜刘庄村后面塑料颗粒厂,气味难闻,污水排到旁边坑里,污水发黑发臭。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塑料颗粒厂为刘长法塑料颗粒加工点,位于李老家乡杜刘庄,负责人是刘长法,主要生产设备有热熔机1套、地秤1个、粉碎机1台,该加工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塑料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外西北角的坑中有生产时排放的污水,水质发黑发臭。
整改处理情况:
虞城县李老家乡对刘长法颗料厂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进行取缔,并对厂区外西北角受污染的坑用挖掘机进行了清理,现已恢复原貌。目前,已彻底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辖区内的涉污企业监管不力问题,经虞城县李老家乡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老家乡人大主席朱佑华(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李老家乡城镇办主任崔爱民政务警告处分。
2018年11月22日
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梁园区
一、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02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凯旋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商丘市梁园区疾控中心化验室,化验过程中试剂、水混合物直排下水道。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商丘市梁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位于梁园区凯旋北路与清新路交叉口西南角,法人:尤培华,男,身份证号:412324197306206018,联系电话:13503705562。
商丘市梁园区疾病控制中心化验室在梁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5层,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化验室内有下水池。该门诊化验室化验过程中试剂、水混合物是先在化验室水池中进行酸碱中合,倍比稀释(2000以上),然后排入污水池。该楼西侧有污水处理设备一台(二氧化氯发生器CLO2-TJ),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废水消毒处理。该设施处理工艺流程为:进水—二氧化氯发生器—加药消毒,由污水池—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发生器)—取水池—到市政管网。该单位成立有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2018年11月11日,商丘市梁园区疾病控制中心门诊部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11月15日出具了报告,显示废水排放达标。
整改处理情况:
1.2018年11月18日,再次取样检测,11月21日出具了报告,显示废水排放达标。
2.进一步规范梁园区疾病控制中心化验室污水处理系统有效运用,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医疗单位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六、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38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观音寺向东到平原路口,该段路两侧都是垃圾,臭气熏天,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路段为背街小巷,道路两侧有垃圾,部分裸露黄土覆盖不到位。
整改处理情况:
1.责成平原街道对群众反映问题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对该路段两侧垃圾进行清理。
2.对该路段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3.截至2018年11月19日上午11时,已清理覆盖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梁园区另有7起案件,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全文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梁园区
城管局
十、商丘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0181117011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雪苑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万和家园小区污水排到东侧河里,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此段管网由睢阳区城管局承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河两岸的排污口封堵及管网维护的主体责任属于睢阳区城管局。具体调查核实情况:该排污口为睢阳区万和家园小区污水管网接入检查井,因该小区地势低洼,污水管网水位过高,居民砸开检查井造成污水直排入河。造成蔡河沿岸污水管网水位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北海路热力管网顶管施工造成八污进水管网塌陷,使原进入八污的污水基本中断,目前香君路泵站抽取的污水全部进入一污,造成包河、北海路、宋城路污水管网的污水居高不下,宋城路泵站无法正常运行,蔡河上游污水管网内污水不能及时抽排。
整改处理情况: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内河办紧急通知睢阳区政府加强沿河管网和排污口的巡查封堵,杜绝污水直排入河的事件再次发生。2.暂由商丘市排水管网管理处采取紧急措施,封堵万和小区直排口,架设临时水泵、调派抽污车,对蔡河管网及小区居民污水进行抽排。3.市内河办下达紧急通知督促河南电建工程有限公司加快破损管网的维修进度,力争八污分流管网早日正常运转。4.市排水管网管理处最大限度加大宋城路泵站运行时间,进一步减轻蔡河沿岸污水管网压力。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商丘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0181117025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梁园区胜利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南边,地下铁路桥施工,扬尘严重。胜利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北至青年路,因挖暖气管道,导致污水横流,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排水沟堵塞,路面有积水。
整改处理情况:
接到通知后,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刻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排水管道疏通,于11月20日上午疏通完毕,目前中国电建集团施工区域内排水沟已畅通,并安排专人进行每日巡查,确保排水畅通。
责任追究情况:无。
示范区
十二、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01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示范区商永公路北侧平台街道办事处周庄村,中铁八局承建商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施工中废水直排到村民农田,淹没农田,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糖心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是商丘市重点工程,事关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工期紧任务重。该项目施工方为中铁八局,为加快进度,对关键节点进行突击施工,因地下水过于丰富,远远大于前期预估量,再加上存水场地考虑不周,导致院内存水透过墙体渗入农田。
整改处理情况:
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结合区城管交通运输局已责令中铁八局改变施工方式,停止降水、排水;对农田内存水进行倒抽;积极协调农户按照示范区相关规定,3天内核定受损农田面积,10个工作日内将农户青苗等损失补偿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15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示范区中州路与胜利东路交会处南200米路东,滨河小区1期、2期和白云副食批发城的污水排入包河,污染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中州路与胜利东路交会处南200米路东,滨河小区1期、2期和白云副食批发城紧邻包河,包河污水管网水位偏高与河岸齐平,水压大造成污水外溢形成积水流向河内。
整改处理情况:
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结合市政部门对溢流口进行封堵,并安排抽污车抽取汇聚一路污水管道内的污水,优化污水管网,确保汇聚一路污水顺利进入污水管网。
责任追究情况:无。
示范区另有4起案件,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全文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示范区
夏邑县
十八、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41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夏邑县歧河乡响铃寺,朱史庄村东头有一家养羊场和一家养猪场,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1.案件反映的养羊场位于歧河乡响铃寺朱史庄村东侧,系该村村民(贫困户)利用自家院落养羊18只。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发现,粪便没有及时清理,有气味。2.案件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歧河乡响铃寺朱史庄村东侧,该村村民在自家养猪14头。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发现,猪圈外建有粪污沟,粪便没有及时清理,有气味。
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的标准,以上2家养殖户系非规模化养殖。
整改处理情况:
责成歧河乡政府、县畜牧局做好以下工作:1.立行立改。立即清理羊圈、猪舍内的粪便,目前已完成。2.限期整改。责令该养猪户在建成规范化猪舍前,不得新增生猪。同时,尽快出售现有生猪。目前,该养猪户正在出售生猪,并承诺出售完毕后不在此处继续养猪。3.落实卫生制度。帮助2家养殖户制订并落实环境卫生制度,增加养殖棚内清扫频次,定期清理粪便,并对棚区内外用药物、生石灰进行杀菌消毒。4.举一反三。责成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规范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避免因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出现的扰民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九、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06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夏邑县李集镇段古同村幼儿园东北500米处,有一家养鸭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李集镇李油坊村李楼西南角有一家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商丘市夏邑县李集镇段古同村幼儿园东北500米处有一养鸭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养鸭场位于段古同村东北1000米,系该村村民在今年6月所建,实际为养鸭棚,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成以来,养殖出售成鸭2批次,每批次约2000只,10月下旬以来没有新进鸭苗。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鸭棚没有使用,周围无污水粪便,该养鸭棚外略有气味。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的标准,系非规模化养殖。(二)关于“李集镇李油坊村李楼西南角有一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养猪场位于李集镇李油坊村李楼西南角,为该村村民利用自家闲置的蘑菇棚养猪50头。案件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猪舍内有粪便,没有及时清理,空气中有臭味。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2017〕18号)规定的标准,系非规模化养殖。
整改处理情况:
(一)责成李集镇政府做好段古同村养鸭棚的整改工作糖心vlog。1.立行立改。立即清理养鸭棚内外环境卫生,并用生石灰进行棚内外消毒处理。目前已落实。2.高标准改造养鸭棚。棚内挖污水道,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外溢,定期用吸污车抽取用于农田施肥。养鸭棚改造之前,不得养殖。目前正在整改。3.新进鸭苗后,做好养鸭棚内外清扫频次,喷洒消毒药品杀菌消毒,同时在封闭条件下勤清理粪污。(二)责成李集镇政府做好李楼村养猪场的整改工作。1.立即清除猪舍内粪污,作为农肥使用。现已整改到位。2.勤打扫院内环境卫生,生石灰消毒杀菌。现已整改到位。3.养殖户表示从11月19日开始对所养生猪进行出售,此后不在此处继续养猪。(三)举一反三。责成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规范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避免因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出现的扰民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夏邑县另有2起案件,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全文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夏邑县
柘城县
二十二、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17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柘城县余河坡沟内又黑又臭,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与第4批商丘X20181111006为同一问题,上次接交办件后柘城县立即开展了余河坡水体全面治理,目前正在进行河道清淤,清淤过程中有异味。
整改处理情况:
县规划部门已制订余河坡综合治理方案,接下来县市政部门将联合城关镇政府对余河坡水体进行全面治理。一是堵工业污染源,把产业集聚区的污水与生活污水全面分离,已于11月14日完成;二是堵余河坡两侧生活污水直排口,已于11月14日全部封堵;三是清理河道淤泥,组织技术人员,调用清淤设备,进行河道整治,清淤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分段实施。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三、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30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南头杨付超搅拌站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举报件中反映的搅拌站位于远襄镇南街,因“六个百分之百”执行不到位,远襄镇政府已于今年5月对其进行断电,防止其继续生产,自5月以来该搅拌站一直销售剩余砂石料。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商品混凝土迹象,产生扬尘的原因是因为砂石料覆盖不到位。
整改处理情况:
远襄镇政府联合县住建局已对该搅拌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进行断电、停工整改,要求其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整改,该站目前已对现存砂石料进行覆盖。县住建部门将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其进行监管,环保不达标不得继续经营。
二十四、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40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天润纺织院内办公楼对面有一洗棉厂,废水散发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企业实为虞城县华悦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至诚八路南段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MA45JFDJ1T(2—2),负责人:何亚南,身份证号:411425198901301883,经营范围:布草清洗、酒店用品销售,原辅材料为:洗衣粉,主要产品为:清洗床单、被罩,主要设备为:洗衣机3台、烘干机3台、烫平机1台、折叠机1台,该单位环评登记表于8月16日经环保部门备案。11月9日建设,现生产设备正在安装。
整改处理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虞城县华悦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洗衣机、烘干机、烫平机、折叠机正在安装中,未建成投产,现场无污水外排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六、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09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虞城县化工路与新木兰市场交叉口至胜利路段,修了一年多,一直停工,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虞城县城正在进行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是该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也是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项目改造区域北至陇海铁路,南至工业大道,东至黄河路,西至漓江大道,新建雨水管网25.27公里、污水管网28公里,涉及老城区大同路等16条道路。项目完工后,将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河道,污水由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将有效增强城市泄洪能力,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水环境。
化工路雨污管网归属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第七标段,由河南省宇靖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建设,该工程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月30日前后竣工,由于该路段已无修复价值,待雨污管网铺设完成后,将由虞城县市政公司对道路进行重新修造。
整改处理情况:
接到反馈问题后,县扬尘办组织相关单位迅速安排专人对反馈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要求化工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城区扬尘治理情况和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度情况,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目前,根据化工路扬尘治理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施工,由县住建局对该标段配备一名责任领导和两名责任人进行督导整改,下步加快推进项目落实,确保为全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虞城县另有5起案件,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全文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虞城县
民权县
二十七、商丘市民权县
受理编号:X20181117002
群众反映情况:
民权县黄河故道大面积散养螃蟹,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2002年前后沿河边的鱼塘开始局部饲养河蟹,由于利润可观,黄河故道又被民权县水利局承包给私人进行渔业养殖,后来养殖户开始大量放养河蟹苗,一时间大量的河蟹被散养在黄河故道。由于螃蟹对于整个黄河故道来说是外来物种,短短几年内,河道里原有的生态平衡被破坏,水质变得浑浊。对河蟹的养殖应当加大管理、科学管理,以小面积局部饲养,或者干脆叫停。民权县水利局对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沿河村庄村民把自家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污管道。河道中长期存在过度捕捞(从无休渔期)、非法捕捞(大量电鱼设备存在),造成河道内鱼类的严重减少失衡。林七乡至吴屯这段河道尤为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针对“民权县黄河故道大面积散养螃蟹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通过排查,在6月水源地保护暨水污染治理开始之前,的确存在散养螃蟹的情况,但在水源地保护行动开始后,已全部实施了清理,本次排查中未发现存在散养螃蟹的问题。即使在过去的养殖螃蟹过程中,均采用不施药、不投喂的低密度生态养殖法,达到无公害标准。并且放养适量河蟹可吃掉部分水草和螺类,扩大净水面,非但不会破坏生态环境,还有益于水质净化。提取黄河故道水样送至河南省水环境检测中心商丘分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送检测黄河故道水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不存在黄河故道内河道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问题。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二)针对“民权县水利局对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沿河村庄有把自家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污管道”,河道治理工作中的水源地穿越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实施,民权县水利局负责协助,目前市局正全面加快施工进度。该县在2018年6月份启动由全县多部门及沿黄河故道乡(镇、街道办事处)参与的水源地保护行动。水源地沿途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围堰养殖及居民房屋开展了清理和搬迁,已不存在附近村庄村民把自家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污管道的问题。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关于河道中长期存在过度捕捞(从无休渔期)、非法捕捞(大量电鱼设备存在),造成河道内鱼类的严重减少失衡问题。根据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禁渔期,禁渔期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常年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每年禁渔期前都及时张贴禁渔布告,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的,除没收非法捕捞工具扣留船只。通过对沿河群众开展走访,群众均反映未发现存在长期过度捕捞(从无休渔期)、非法捕捞(大量电鱼设备存在),造成河道内鱼类的严重减少失衡问题。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
民权县积极同商丘市水利局对接,配合市水利局加快任庄大坝、林七大坝、吴屯大坝交通穿越应急设施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建立日巡查制度,由水利局、环保局和相关乡镇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对水源地相关水域每周开展1次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沿河附近村庄把自家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的排污管道是否又死灰复燃糖心vlog官网。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无。
宁陵县
二十八、商丘市宁陵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08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银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路北有一大型垃圾场,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垃圾堆位于宁陵县银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路北、银河路南侧农户自家的杨树林里,散发难闻气味。
整改处理情况:
宁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租用车辆设备,对该垃圾堆进行清理,目前已彻底清除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无。
睢县
二十九、商丘市睢县
受理编号:D20181117019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河堤乡曲庄村西养鸡场,鸡粪堆积养鸡场南侧,气味难闻。排气扇正对着道路,排出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位于睢县河堤乡汤集村委屈庄村西头,负责人屈明远,男,身份证号412325197507133632,鸡棚占地面积70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3000羽,在养殖中采取定期收集粪便用于农田施肥。由于前期雨水较大,导致收集的粪便外溢,在鸡场南侧形成堆积,散发出难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整改处理情况:
11月18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309号),要求河堤乡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整治。截至11月19日,养鸡场南侧的鸡粪已清理完毕,并对周围土地进行旋耕。为了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待养殖户处理完这一批蛋鸡后,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鸡棚拆除后复耕。在拆除前,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养殖户的监管力度,增加场区卫生打扫频次,确保养殖粪便日产日清,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无。
睢阳区
三十九、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36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宋城路与文庙路交叉口北侧,上海城市花园内的污水直接排入蔡河,污染蔡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区域位于宋城路与文庙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公馆小区(上海城市花园)内,因宋城路泵站无法正常工作,管道内积存污水量较大,同时还发现一处破裂的消防栓,消防栓溢出大量水流入雨水管网,由于水压过大将原封堵过的废弃污水管井再次冲开,造成蔡河文庙路桥东河南侧海公馆小区内一处下水道井盖有污水溢出,流入蔡河。
整改处理情况:
目前,上海城市花园小区物业已将破损的消防栓修复;睢阳区公用事业局已于11月17日动用两台机械将冲开的原废弃污水管井重新封堵,使该小区污水通过污水支管流入文庙路污水管网内。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十、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D20181117042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文化路小学对面,整夜拉渣土,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群众反映地点文化路小学对面为商丘师范学院工科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该项目为商丘师范学院文化路校区西北角实验楼,正在工程初期基槽开挖中,渣土运输时挖土机装车时有噪音产生,有时运输时间超过晚上12点,有噪音扰民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
目前,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已给施工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限定施工(含渣土运输)时间在6:00至22:00。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开工建设,渣土车辆要按照“四固定两原则”进行运输,切实做好扬尘防控,在轻中度污染管控期间禁止渣土外运。
责任追究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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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睢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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